这段时间我在给学生发“勤工俭学”补助金。上周四在发放的过程中出现了“插曲”。一名在图书馆的学生叫凌伟在领钱时发现,自己的名字被人家签了。(780元)他惊诧不已,我也莫名奇妙。我仔细想来想去还是找不到头绪:我分析有多种情况:一、是有同学搞恶作剧,钱没被领走。二、被人冒领。三。这个学生重复来领。四、同学代领。
我并未惊慌,从这个同学的表情和状况(大一新生)不会是重复领。(排除了三)我对他说:先不要急,回去问问同学有没有代领去。下周在来找我再想想吧!周五我在外面开会。
这几天我一直在思索这件事,究竟哪里出现问题了呢!发钱的时候核对要代学生证和身份证的。我这不会冒领的。
昨天晚上我在看电视突然想起来,会不会有同名同姓的人领取的。可能行很大。第二天我到办公室仔细核对各部门报上来的考情表。突然发现了的确是有两个凌伟。一个是管理系的085304班的凌伟。另一个是人文系的086211班的凌伟。085304班的凌伟应发120元领取了人文系的086211班的凌伟780元。085304班的凌伟在造表的时候没有考进(误认为同一人)
电话联系085304班的凌伟钱退还给我!
这件事给我的启示;不要把事态考虑的很糟,不要把当事人(学生)想的很差。意外的发生有偶然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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